各工程勘察企业:
为规范建筑工程测量管理,提高测量人员业务水平;确保工程安全和施工质量控制。根据《建筑工程测量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和《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》(市府令第106号)精神,我局决定委托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在2014年举办三期工程测量员职业资格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安排
班 次 |
时 间 |
培训对象 |
培训内容 |
初次培训班 |
5月下旬
11月上旬 |
具有高中(含中专)以上学历,拟在莞开展基坑工程监测、建筑物变形第三方变形监测业务的工程测量员。未取得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核发的《职业资格培训证书》的人员 |
工程监测基本理论;常用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。 |
继续教育班 |
8月中上旬 |
已取得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2012年核发的《工程测量员证书》测量员。 |
具体培训、考核安排及其他要求请登陆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网站(http://www.dgjspx.com/)查阅。
二、报名要求
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,也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,各工程勘察企业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,本年度培训将接受个人名义报名,并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:
(一)参加初次培训:
1、本人高中(含中专)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2、东莞市工程测量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(附件);
3、一寸近照2张;
4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(粘贴在申请表,并提供原件核对)。
(二)参加继续教育:
1、本人《职业资格培训证书》原件;
2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(需有本人亲笔签名,并提供原件核对)。
三、发证及后续管理要求
(一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发证或延期:
1、未满18周岁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;
2、培训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、违纪行为的;
3、2年内被取消过《资格培训证书》的。
(二)已取得《资格培训证书》的测量员,必须受具有相关企业资质的单位委派,方可在东莞市从事相应的测量现场作业活动。
(三)测量员的作业范围仅限于《资格培训证书》规定的范围,不可超越范围进行现场作业。
(四)现场测量人员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。
(五)有关培训报名要求,请登陆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网站:http://www.dgjspx.com |